自然资源部新规!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大变革

地方发展普遍面临一道难题,即在用地指标吃紧的状况下,怎样将有限的计划指标运用到极具关键效能之处,新的管理思路着重指出,指标切不可如撒胡椒面般分散,而是务必跟随切实存在的项目前行,与此同时大力发掘存量土地的潜在能量 。

计划指标配置新思路

往昔传统的用地指标分配方式,常常于年初之际就把指标切块划分至各个地区;新方法对这一模式予以了改变,把指标同具体项目的落地审批直接进行挂钩;这便意味着,一个地方能够获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数量,并非全然取决于年初所分配的数额本身,而是更加看重其是否存在真实且有效的投资项目有待落地 。

这种变化有着核心目的,那便是优化资源配置,此目的要求地方于申请用地之时,得提供明确且成熟的项目,进而能有效抑制一些地区为占指标而盲目报批的行为,从国家的层面来看,这对将宝贵的土地资源集中到最急需和最有效的领域颇有帮助,借此保障重大工程以及民生项目得以准时“落地”。

重点项目与存量处置双轨制

新规构建起了分类保障这样一种“双轨制”,其中,针对国家以及省级层面的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等被纳入重点保障清单范畴的情况呢,在用地获批之际就会同步给予配给计划指标,以此来保障该项目能够迅速地向前推进,而这一举措也进一步为战略性投资提供了稳定的土地要素方面的支撑 。

对于大量未被纳入重点保障范畴的普通产业或者商业项目,其新增的用地指标跟盘活存量土地的绩效紧密相联。地方若想获取新的用地指标,那就必须先将已有的批而未供以及闲置土地处理妥当。这等同于设置了一道“门槛”,以此来迫使地方政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从内部去挖掘发展空间。

存量土地处置的精细核算

对于一套精细核算规则来说,可以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去换取指标,针对不同时期所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其处置后能够折算的计划核算比例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如果是2017年底以前批准的历史遗留未供土地的话,将处置后,能够针对完成量的50%去折算新增指标,这个比例是比较高的,其目的在于鼓励优先去消化“陈年旧账”。

在相对较新的批而未供土地方面,以及闲置土地方面,设定了折算比例,此比例为30%或者50%。这些具体的比例数字,展现出政策鼓励的侧重点,即土地形成时间越长久,而且问题越突出,经由处置之后所获取的指标奖励就越加丰厚,凭借这样的方式,激发地方处置存量土地的积极性。

省级统筹与总量控制

虽说指标分配同项目以及存量处置联结在一起,然而管理方面依旧着重突出省级统筹以及总量控制。各个省份于审批用地之际,要在自然资源部最终确定的年度指标总量范围之内“根据收入情况决定支出”,开展内部统筹规划安放,保证不会突破总体数目。

年终奖发放之际,部门会依据各省实际处理的存量土地规模去最终确定其该年度能够使用的计划指标总量这个数值高低,此一完整闭合的设计避免了地方毫无节制地预先支取指标这种行为混乱,保障了全国土地供应量总数的可以把控,还让盘活存量的承诺能够切实落实达到实际位置。

激励约束与动态监管

政策配备了鲜明的奖惩机制,对于节约集约用地成效良好且处置存量土地任务完成出色的市县会给予额外的计划指标奖励,相反对于超出核定总量批地的会予以通报并扣减下年度指标,这确立了“节约有奖、浪费受罚”的清晰导向。

动态化、常态化的监管得以实现,自然资源部会依托监测监管系统,按季度去公开各地批而未供以及闲置土地的处置进展,相关进展还要与指标配置情况开展比对,一旦察觉到异常,系统就会迅速进行预警,如此一来,监管便会从事后纠正朝着事中预警实现前移。

对地方工作的实际要求

新规针对地方政府的工作给出了具体且直接的要求,于审批用地之际,务必要落实至具体项目名称,自源头防范出现新的“批而未供”土地,与此同时,一定要达成每年下达的存量土地处置任务,像规定2017年底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需达到15%以上。

这些特定的百分比属于硬性任务,进而处置完成状况直接关联到下一年度能够获取多少发展空间,这就要求地方务必转变那种“重增量、轻存量”的惯性思维,把盘活存量土地当作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做实做细。

哪一个困难是您所在区域于盘活存量土地以及争取新增指标这两方面所面临的最为突出的呢,欢迎分享您所持有之想法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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